假如有個X先生以$10買入一股股票,然後以$20轉售予Y。Y再將股票以$30售予Z。Z再找不到買家,股價跌至零。
X賺了$10;Y賺了$10;Z蝕了$30。
那隻股票還有其他23個股東A至W,每人一股,較早前入股的,每股成本低於$10,假設成本合共為$150餘,現在股票全部變廢紙。
高峰期,股票總市值為$720 (=$30x24股),現在全蒸發掉。
輸家共輸掉$180 (Z: $30; A-W合計: $150)。
贏家 (通常被指是「大戶」,這裡是X和Y) 賺了$20。
上述模型說明:
1. 總市值蒸發了幾千億的意思,並不是「大戶」「吸走」了那個幾千億再轉戰到海外市場。
2. 總市值蒸發了幾千億,並不是代表投資者實際損失了幾千億。
3. 如果有投資者輸了幾十萬,並不代表「大戶」「當點心吃了」那個幾十萬。
4. 影響經濟民生的問題,出於A-W身上。套用在香港樓市,樓炒得太貴,Z買不起事小,A-W財產價值波動事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