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仍然考慮怎樣告訴鬼佬,若果你不願意接受加租,請搬走。
祖母在鄉下有個住宅單位,租給一位美國人,鬼佬後來跟還在生的爸爸做了好朋友。爸爸有幾年時間在國內做生意,與鬼佬個鄰居,離開家人孤身作戰,能談得靠攏的,恐怕只有這位豪邁不拘、而且才氣揚溢的鬼佬。後來,爸爸返回香港,仍有跟他聯絡,爸爸愛翻譯唐詩成英文詩,找鬼佬校對。我結婚,鬼佬也來飲。爸爸走了,他也有來。不知從何時起,我做了這位租客與其業主之間的中間人,祖母懂的英文只限於自己的英文譯名,在她的那一代人當中已很了不起。爸爸與我的性格相反,我就此認定,能跟爸爸做上朋友的,與我都合不來。這個想法一點也不科學。
鬼佬年近七十歲,在國內娶了他第三任妻子,年紀做得他女兒,聽說,還育有個上小學的兒子。他在內地當英文老師,太太也有打工,家庭收入相信緊緊夠。我近年回鄉掃墓好幾次,從沒有探望過他,在電郵卻有來往,他有次代理了一批進口sangria西班牙紅酒特飲,廣發電郵推銷。次有問及家中的冰箱置換等事宜,我也替祖母回返。也有時在twitter讀到他的tweets。
最近幫他辦理一些政府簽證有關的手續,祖母醒起,這位老朋友的租金八年來從來未有變過。著我向他提出加租,由一千二百元加到一千四百,加幅二百。鬼佬不肯,要講道理,恕我真的不懂這一套。「你要加租?那麼你會為我多付的金錢提供些甚麼新的東西?」聽來合理,加租前是一個住所,加租後又是同樣的一個住所,沒有多一寸。講人情味,我也不懂回應,「我給你爸爸多麼的歡樂時光」聽到這個,我鼻子酸了一酸,快樂是無價,知己更難求。
設身處地,我自己也是租客,應該算是最良善的幾個,試過多次面對加租的要求,只知道如果肯加租就繼續住,否則自己找新地方,沒有話說,也不懂說。
我企圖將鬼佬的說話轉述給阿嫲,至少給鬼佬一個公平的發言機會,誰不知阿嫲聽不入耳,我說了不到一半就給她打繼了,八年未加過租,這也是事實。年過八十的阿嫲,說到想拍臺,反應比我果斷得多,幸好業主與租客沒有正面交烽,否則我這個翻譯員將不知如何解圍。
周一早上,我會致電鬼佬,爸爸在天之靈可給我一點啟示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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