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05/20

十八樓C座的道理

內地兩位著名資主家王石和馬雲,對捐款振災有這樣的想法:

王石的企業捐二百萬元,企業員工每人不得捐錢多於十元; 馬雲只捐一元。據說,他們都認為企業的錢是股東的錢,救災的成本應由政府負擔。

茶怪想,企業家維護股東的錢是很合理的。王石企業捐二百也嫌多,王石請客,要股東埋單,說不通,王石自己私人捐二百萬就冇問題。除非他能確認,企業捐二百,在改善企業形象或其他方面,可以間接為股東帶來合理回報。限制員工捐十元,就不合理。如果為免群眾壓力,可以不設捐款安排。讓員工以私人方式捐款。但不應限制員工捐款,因為員工的薪水怎樣花,有他們的自由。

最錯的,是救災應由政府付款。政府的錢從何而來? 答案是納稅人 -- 即是人民。茶怪想,資本主義鼓勵慈善,不單只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人民較富裕,所以捐得起錢,更重要的,是人民培養慈善的文化,以慈善減低公共開支,即是減低不自願的納稅。曾蔭權政府捐三億,是慷他人(納稅人)之慨。馬英九自己掏荷包捐四萬,更可敬。

王石和馬雲的想法看來,反映內地資本家將資本主義看成「自私自利」的代名詞,是認識不深。

9 則留言:

Lo On Nie 說...

連續看了兩次關於「慈善」與「自由」的文章,感覺是:善的前提是人本質是善良的,願意將所得回饋社會。

而願意,就是建基在自由之上的意願。

即是說,只要王、馬「不願意」,沒有人可以強迫他們做慈善家捐款脤災。

當然,推演下去,可能說當他們意識到靠政府救災,個人與企業就可能要交重稅,屆時自由受損,為免「飲罰酒」,他們就會乖乖捐款。

但到底捐款會否為個人利益增值,這條數,計法人人不同,尤其是考慮到商界巨賈對政府決策的影響力,方程式內的元素在處理後隨時會被扭曲,從而得出「唔捐好過捐」的結論。

到底,富貴人家的自由,與升斗市民的自由相比,是更自由的。

匿名 說...

可以自由選擇,你才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包括做善事。

匿名 說...

看了您最近的文章,發覺自己實在不太了解資本主義。
看來,我該找點書補一補!!

匿名 說...

介紹你睇Tim Harford的Logic of life,好有趣又易明。

匿名 說...

我挺王石!!

. 說...

马云的是谣言.他自己和他的企业已经不止捐了上千万元.

王石的企业对灾难的帮助也很大,亲身去现场,代价起码也在千万以上.

问题是,他们不应该把鼓吹不要直接捐款的言论在这个时候说.如果影响了别人和别的企业,灾民得到的帮助就少了.

救人如救火,这些理念上的争论可以留待以后.任何造成对现在灾情援助阻碍,都是不可原谅的.

这些言论,暴露的是他们过于自大和傲慢的心态.因为他们一直已经被传媒宠坏了.

王石和马云,不能以普通的资本家视之.一直以来,他们都是以公众形象的营销来谋取商业上的利益.

所以他们有捐助的责任,从道义上来说,他们没有不捐助的自由,除非他们能放弃商业公众形象的营销.而他们做为影响力很大的公众人物,说这样的话,影响很坏.

这就是内地民众很生气的原因,不在于他们做了什么,或没做什么,而在于他们说过的话.故意标新立异,借这个事情来炒作.

匿名 說...

多謝你更正。

匿名 說...

哈!! lotaitai 英文好屎!!
有冇中文書介紹呀!!
或者您寫多D,比我睇啦!!

Lo On Nie 說...

看見量子兄的留言,不是不同意「事有緩急輕重,任何破壞現時賑災的行為皆屬不可饒恕」的想法。

但最怕的是,偏離大眾的思考或檢討
在災難最初發生時給「救急扶危」讓路
在事過境遷後又給重建讓路
在重建完成後...人們已經忘了,或不願舊事重提,於是重複犯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