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·尤努斯認為,除了住戶、食物、醫療和教育等保障外,生存和改善生活,以至脫離貧窮的要素還包括信貸服務。尤努斯,孟加拉人,原來是個經濟學大學教授,1970年代,因為目睹國內饑荒處處,不忍心坐視不現,開始了個專為窮人而設的信貸計劃,計劃後來發展成一間獨立而分行遍佈世界的銀行。這間窮人銀行為窮人提供貸款,讓他們購買生產所需的設備和材料,助數以百萬計的窮人走出赤貧的困境。
窮人銀行的成功,證明了即使窮,人皆具備自力更生的能力,他們欠缺的,僅是一點資本,而不是甚麼冠冕堂皇的職業培訓和基礎建設,培訓和建設只能惠及先進國家的顧問和承建商的荷包,以及慈善團體,例如世界銀行,的職員飯碗。
作為一間賺錢的銀行,它推倒了傳統銀行原則,就是只貸款了有錢人和有抵押品的人,而拒窮人於千里之外,認為他們不可信靠。
窮人銀行由孟加拉擴展至海外,氣候和文化的差異不成問題,也到了中國內地,最大的阻礙反而是在發進國家,那裡的福利和發牌制度又排斥自顧機會,阻礙窮人自救。即使這樣,窮人銀行還是成功幫助了美國芝加哥的貧民。我試圖查尋它在香港的踪影,找不到,這裡的窮人有誰幫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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