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文提過地產商在政府土地拍賣會上為免「爭堋頭」,有機會在某些情況下「點到即止」。據報,日前在拍賣會上中途,信和與南豐代表「咬耳朵」,即場達成合成協議,共同發展大家志在必得的土地。本來可以以更高價成交的土地,即場協議令競價停止,有損拍賣價高者得的原意,減少了政府庫房收入,更重要的是,在沒有充滿競爭下,有限的資源無法分配到購買意欲最高的買家。茶怪想,即場協議應該禁止。
地產發展商合作發展土地是自由商業活動,不應干預。關鍵是合作協議何時達成。拍賣會舉行前,沒有人知道誰購買意欲最高,你和某某相好組織聯盟去投地,說不定到時有願意出更高價者,所以競爭仍然存在。拍賣會舉行後,貨物出門,賣家無權過問。偏偏在拍賣會舉行時,有一個狹窄的時空,讓參與者逃避競爭。
在一輪叫價之後,競投者的數目很快就減少,到只餘下兩位,他們便是購買意欲最高的買家。其他的參與者雖然表面上仍有權舉牌,但由於當時叫價已高過他們願意承受的水平,所以不會再舉牌,同時兩大競爭者終於知道對方的身份,即場協議就可那時達成,最後的兩大競爭者就不用再爭。
如果茶怪有一天不幸要當拍賣官,拍賣自己的家當,冒必想盡辦法阻止即場協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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